姚爱兴
(全国政协常委、民进中央副主席、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民进宁夏区委会主委)
【编者按】2018年3月,姚爱兴委员提交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的大会发言,得到重点办理,获民进中央参政议政成果一等奖。
2017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指出,深度贫困地区是脱贫攻坚的坚中之坚,攻克深度贫困堡垒,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必须完成的任务。实践证明,产业扶贫是深度贫困地区摆脱贫穷的基本路径,是最根本、最长久、最稳定的扶贫,也是确保贫困户脱贫不返贫、持续发展步入全面小康社会的最有效方法。近年来,我国各地已经总结出了特色种养业、电商产业、乡村旅游、生态经济、光伏产业、资产收益扶贫等模式,发挥了很好的作用,是新时期精准扶贫工作的生动实践。
一、当前在推动精准扶贫产业发展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
(一)产业扶贫的规划和指导不力
乡村之间产业简单重复,有的种养业一哄而上,区域内规模过度扩张,导致市场供大于求。加上交通不便、市场信息不灵,缺乏有效的市场风险监测预警机制,结果种养得越多,农产品越难卖。价格下跌越快,产业发展收益越低。
(二)龙头企业等经济实体的带动不强
虽然大多数建立了“公司+基地+农户”的模式,但与农户关系松散,没有明确的利益联结机制,吸引力和带动力不强,农户参与度不够,受益不大。“公司+农户”合同缺乏约束力,农产品价高时农民不愿意出售,价低时企业违约压价收购,双方利益关系不稳定。
(三)贫困人口能力与信心不足
深度贫困地区大多数贫困人口受教育程度不高,自身掌握的知识、技术很有限,在村里长期属于“另类人群”,抬不起头。有的帮扶主体主要精力往往放在帮助贫困户上项目,忽视了技术培训,导致种养不科学,效益不好,甚至因病虫害全军覆没。贫困户应对市场风险的能力更是无从谈起。
(四)资金筹措不容易
普通种养业农产品的附加值较低,环境控制能力差,效益很有限,而设施种养业一次性投入大。政府扶贫资金配置效益不高、银行贷款难、农户自有资金少,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产业扶贫的实施。从国家相关扶贫金融政策看,有些贷款还款年限短,而商业性贷款则要抵押,贫困户无可供抵押的财物;政府扶贫资金“各自为政”、“撒胡椒面”,甚至流入了“阴沟暗管”等问题依然存在。
二、推动精准扶贫产业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一)政府引导是关键
产业扶贫,是实现可持续扶贫的有效方式。充分发挥贫困人口的积极性、创造性,自强自立,不等不靠,苦干实干,在国家和社会各方面的必要扶持下,更加注重"授人以渔",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实施连片开发,构建产业支撑。按照高起点、大手笔、全方位的要求,编制特色优势产业连片开发规划,坚持“一村一品”、“一组一点”的循环经济开发模式,推进精准扶贫产业规模化、专业化、信息化、品牌化,提高组织化程度,延伸产业链条,形成“产+销”一条龙体系,为贫困农户脱贫致富构建产业支撑。扶贫部门要主动与涉农部门联合,发挥各自优势,做好扶贫村的项目建设。在扶贫村联合打造产业化项目,使之成为群众稳定增收的主要渠道。
(二)资金整合是核心
精准扶贫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动员多方力量,组织多方资金,集中向贫困村投入,实现精准扶贫的社会化是做好精准脱贫工作的关键。要把精准扶贫工作与新农村建设统筹规划,按照各投其资、各计其功的原则,实行统筹安排、综合调度、捆绑使用、集中投放,最大限度的覆盖贫困村和贫困农户。把引水上塬节水灌溉项目、农业开发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农村道路建设项目等等,集中向贫困村投放,形成多部门项目资金整合、捆绑使用的新格局,为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奠定坚实的资金基础。
(三)龙头带动是载体
如何破解农民“种什么、养什么,怎样种、怎样养,如何卖、如何卖个好价钱”,应该是精准扶贫工作的出发点和着力点。一家一户的农民真正实现与日趋成熟的大市场对接,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需要通过市场经济的手段,用利益连接,充分发挥百企千村产业扶贫开发工程,把企业与贫困农民、扶贫资金有机结合起来,使企业成为项目实施和资金周转的有效载体,促进精准扶贫工作市场化。要加大对扶贫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通过扶贫龙头企业与农户直接签订种养和收购合同,组织农产品进入市场,有效解决农民的卖难问题,实现分散经营的农户与大市场的对接,保证农民的利益。建立高效联结机制的基本方法。促进“脱贫带动型”经济实体与建档贫困户成为利益共同体,基本方法是“镇村牵线、因户施策,双向选择、利益驱动”。在构建并优化“经济实体+产业示范基地+脱贫示范户+一般贫困户”结对帮扶模式过程中,农口部门技术干部和驻村帮扶干部更应做足“绣花”功夫,促使各利益攸关方明晰责权界限、严守契约精神、发挥主体责任。
(四)合作社组织是桥梁
为贫困农民搞好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是项目顺利实施、确保农民增收的关键环节。通过组建产业合作社,实现规模化、标准化生产,通过扶贫开发项目,吸纳贫困户入社,由合作社和企业组织农民进行参观培训、经验交流和外出考察学习,以此来提高项目的组织化程度,有效破解农户缺技术、缺信息的难题。充分发挥合作社在农民增收致富中的桥梁作用,使贫困农户变“单打独斗”为“抱团发展”,进一步提高脱贫攻坚工作的内生动力。完善利益连接机制,确保参与者利益。在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合作中,既要保证农户真正收益,也不能挫伤企业在促进产业扶贫中的积极性。因此必须通过创新的方式来进行合作。比如对于缺乏致富能力、无生产项目,但有贷款意愿的农户,要通过“农户+致富能人”“农户+合作组织”“农户+龙头企业”等方式集中使用贷款,签订严格的合作协议,建立约束机制,并以一定的现金收益进行分红,同时对于农户不愿意经营的大棚、土地,以及一些政策性补助都可以作为农户的股份在合作中入股并享受一定的收益。这样可以使有限的资金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同时还可以确保双方参与者的利益,达到风险防控的目的。
(五)技术培训是支撑
深入农村社区开展农技培训与服务,是解决当前农村村民文化程度偏低、劳动技能单一、职业素质不高、适应现代市场能力差等问题,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知识,树立农民的职业意识,增强农民精神生活内驱力。促使农村劳动力由体力型向技能型、由传统农民向新型农民转变的好办法。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把适用技术推广到每家每户,做到每家每户要有1—2名产业发展科技明白人。
(六)稳定增收机制是保障
以带动贫困群众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结构分析、收购保护价与利润“兜底”分红、“三变”改革与合作入股等利益联结机制建设,以及防范化解风险、污染防治等要素为重要参考,核查经济实体的扶贫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