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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云海委员: 养老制度建设勿忘农村留守老人
来源:宁夏民进 发布时间:2016-01-14

“老有所依,老有所养”不仅是老年人关心的问题,更是紧迫而现实的社会问题。在自治区“两会”上,政协委员高云海提交了一份“关于进一步建立以村为单位的互助养老院,逐步将农村留守老人纳入管理”的提案,把社会养老问题细化到农村,为村级养老建言献策。

“现在农村,有劳动能力的年轻人为了改善生活条件,外出务工是他们的主要选择,这样一来,农村留守老人就日益增多,村级养老问题逐渐凸显出来。”高云海在调研中发现,农村留守老人的生活现状值得思考。

高云海指出,农村的留守老人大部分存在这样一些情况,高龄从事农业活动,经济收入低,同时要担负抚养孙辈的重任。特别是因年事渐高行动不便或身有残疾的老年人,医疗保障不健全,在这些人群中普遍存在“小病扛、大病挨”的现象。

“年轻人都在外面,而留守老人家庭氛围缺失、精神生活单调,也让他们的晚年生活倍显凄凉。”高云海直言,现有的敬老院门槛高,只收无子女的五保户,把这些有子女的留守老人拒之门外,掏钱也进不去。因此,他在提案中建议,建立以村为单位的“互助养老院”,将农村留守老人纳入统一管理,即把本村的高龄、残疾、慢性病的留守老人收集到一起,统一食宿,雇专职人员和保健员负责老人的日常生活问题与健康疾病问题;同时,“互助养老院”的基础建设费用由国家、地方财政按一定比例配套资金,也可通过社会募捐方式筹集。

另外,提案建议将纳入“互助养老院”管理的留守老人,把他们的土地等生产资料,由村级负责,进行合理流转,避免闲置浪费,其收益部分用于公共支出,部分可以惠及个人。逐步完善农村“互助养老院”的医疗保险制度。对入院的老人可适当提高住院费报销比例,以减轻这部分弱势群体医疗费用。

“要逐步建立‘互助养老院’养老制度,扩大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把入院老人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高云海说。(记者 见习记者 何晓宇  华兴时报 114 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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